一、背景依據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非古城區)范圍內私有危房建設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政策要求,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推動和規范豐澤區(非古城區)非經營性出讓項目用地范圍內私有危房翻建工作,堅持依法依規、穩妥有序推進轄區私有危房更新改造,強化私有危房翻建全過程監管,切實解決群眾危房安全問題,提升群眾生活品質。
三、范圍期限
本管理規定自2025年2月25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2月24日。
四、主要內容
《管理規定》主要包括適用范圍及定義、私有危房翻建改造要求、翻建審批流程、各部門監管職責等內容,主要內容如下:
?。ㄒ唬┻m用范圍及定義。
本區非古城區非經營性出讓項目用地范圍內進行私有危房翻建的,適用本規定。
私有危房翻建,是指在我區(非古城區)范圍內(經營性出讓項目用地的個人私有危房翻建除外),對有獨立用地且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其他可以證明不動產權利歸屬具備法定證明效力的證明材料),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單位(鑒定機構名單詳見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鑒定屬于D級危險房屋的私有住房,經批準進行拆除重建的建設活動。
(二)私有危房改造要求。
占地面積原則不得超過原建筑合法占地面積;建筑層數原則上按“三層(局部三層)”審批,且不得設置夾層,第三層建筑的水平投影面積控制在第二層建筑面積的70%以下;建筑高度控制在10.5米以下(清源山范圍內根據管委會要求控制在10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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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危房翻建審批程序主要包括收件、資格確認、審批、辦結與監管等環節。
收件:私有危房業主向所在地社區申請,經由屬地街道確認房屋現狀情況及申請材料,出具書面意見后成批報送區自然資源局。如涉及清源山風景名勝區范圍內的私有危房翻建,由屬地街道一并征求清源山管委會書面意見。
資格確認:區自然資源局會同區住建局、文體旅游局、城管局、屬地街道等部門對提交材料進行聯合審查(部門或街道認為需要現場踏勘的,可自行前往)并出具意見,經認定為屬于不列入翻建范圍的,予以退回并書面告知原因。
審批:區自然資源局受理翻建方案設計圖紙等材料,按程序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辦結與監管:屬地街道加強對私有危房翻建過程巡查監管,建立定期巡查機制,監督私有住房翻建與設計方案保持一致;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抄告區城管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等部門,由區城管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等部門會同屬地街道進行核查處置。
?。ㄋ模└鞑块T監管職責。
區城管局負責對非古城區私有危房違法建設行為進行查處。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對全區私有危房翻建項目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容建設的行為進行認定和監管。在監管過程中,發現未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容建設的,應抄告城管局、住建局,由相關部門按職責進行查處。
區住建局負責對轄區內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且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私有危房翻建工程的建設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加強對住房改造翻建過程管理,對重點環節及內業資料進行抽查,限額以下私有危房翻建工程的建設安全生產由區住建局指導屬地街道按照《豐澤區小散工程安全生產納管實施細則》進行管理。
區文體旅游局負責對業主單位在翻建施工過程中發現并上報的疑似文物或遺存進行現場核查,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屬地街道負責轄區內私有危房翻建建設的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并制止違法占地、違法建設、未經許可擅自施工等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抄告區城管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等部門,由區城管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等部門會同屬地街道進行核查處置。加強危房動態管理,對轄區內危房登記造冊,明確危房管理責任人。
五、注意事項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非古城區私有住房,不予審批翻建,由屬地街道逐戶明確處置措施:
?。ㄒ唬┙浭姓騾^政府研究,已納入或擬納入統一改造片區范圍;未經市政府或區政府研究的非古城區統一改造片區范圍由區住建局會同區自然資源局、文體旅游局、城管局和屬地街道等部門參照市級部門下發抓征遷交凈地和城市更新工作相關要求認定。
?。ǘ┧谖恢梦挥诘刭|災害隱患范圍的。
?。ㄈ┙浐藢匾幒螅接形7克谖恢靡巹潪榕藕闇?、地下管網、城市道路、供電走廊、消防通道等市政設施(含已規劃但未實施)、城市綠地和其他城市公共空間的,或規劃為農林用地(含已規劃但未實施)等非建設用地的。
?。ㄋ模┓煞ㄒ幰幎ɑ蛳嚓P政策文件明確要求不可翻建的建筑。
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區自然資源局行政審核審批股 0595-22768023
區住建局建設工程管理股 0595-22575628
區城管局市容公用管理股 0595-22582280
區文體旅游局文物保護中心 0595-2250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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